2025年01月10日,由“科技评估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江苏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徐州市河湖管理中心、南京工业大学、徐州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心、徐州市供排水管理中心等多家单位完成的“徐州城市河湖微塑料赋存及生态效应研究”成果进行评价。
评价专家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文件、GB/T
44731-2024、T/XAI 2-2024等有关规定,本着分类评估、系统性、定性定量相结合、可溯源的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程序,采用现场会议评价方式,全面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转化推广潜力等内容,以及对该成果的技术创新度、技术成熟度、技术先进度进行评估分级,评估结论如下:
1.提供评价的技术文件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可靠,符合科技成果评价要求。
2.该项目研究量化徐州典型河湖中微塑料的赋存水平及空间分布特征,明确徐州城市河湖中微塑料的主要成分、尺度及形貌特征,分析水体环境中微塑料污染特点与城市地理环境及功能之间的相关关系。通过污染负荷指数方法(PLI),研究评估徐州城市河湖敏感区域的微塑料污染环境风险,分析研判微塑料污染的主要来源,为徐州微塑料污染的防治提供研究基础。
3.该项目对徐州城市河湖中水生植物对微塑料的作用开展研究。针对徐州河湖典型水生植物,结合徐州河湖水体中微塑料的成分及尺度特点,研究水生植物对不同特点微塑料的去除效果,并同时研究典型水生植物对不同成分的微塑料的影响。
4.该项目研究成果为徐州微塑料污染的防治提供了治理途径,可作为分析研判基础资料、治理办法和治理措施,在未来河湖生态修复和微塑料治理工程应用过程中将会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5.技术创新度1级;技术成熟度7级;技术先进度4级。
综上所述,评价专家委员会认为“徐州城市河湖微塑料赋存及生态效应研究”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评价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该科技成果通过评。
本次评价专家委员会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张宝军教授、江苏永冠给排水设备有限公刘泽山教高、徐州市水资源研究会刘喜坤教授、徐州工程学院范秀磊副教授、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高先科高级会计师等专家组成。

(现场会议-评价专家合影)
来源:江苏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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