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产品评价的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高新技术产品评价是推动国家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创新性城市创建,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和研发水平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根据江苏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取消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80号)的有关规定,设区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开展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
为全力打造创新型城市建设,坚决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引导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作用。徐州市发明协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T/XAI4-2018《高新技术产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开展高新技术产品评价并出具《高新技术产品评价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生产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均可申报。近一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纯军工及其配套产品不在申报范围。
二、优先支持范围
1. 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 省、市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4. 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5. 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新产品。
三、申报材料
1. 《高新技术产品评价申请表》。
2. 《高新技术产品分析报告》: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对所申报产品进行简单概述,对技术路线、技术水平、技术创新性、市场需求、存在的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作简要分析,字数不少于15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Word版电子版1份。
3. 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诀窍说明等);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5)由设区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6)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4. 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由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有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或授权使用证明文件的可不提供)、产品执行标准(包括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等)、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照片)、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材料时效性: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用户意见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
四、其他事项
1. 2019年高新技术产品评价随时申报受理,评价资料合格后,集中评价。请申报单位对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江苏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
2.申报材料需报送由系统在线生成并用A4纸打印的纸质材料,Word版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请发到734467900@qq.com。纸质材料参与评价,为保证评价工作顺利进行,要求材料装订成册,装订不合要求,有可能在评价过程中出现散落的材料将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1式5份)报送至: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1号澳东印象城酒店B号楼308室。
五、联系方式
单位:徐州市发明协会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1号澳东印象城酒店B号楼308室。
电话:0516-85858688 传 真:0516-85858686
手机:13705215499
网站:http://www.xzfm.org
电邮:734467900@qq.com
QQ群: 228991758
联系人:孟庆才
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新技术产品评价的通知
附件1:高新技术产品评价申请表和高新技术产品分析报告
徐州市发明协会
2020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