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大科技园开展团体标准起草工作
新闻通稿
近日,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通知公告显示,矿大科技园已经连续参与3项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和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要求,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制订了《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团体标准的合法地位。团体标准是由学会、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的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技术、产品规范和准则,是政府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工具,是企业获得竞争能力和引领发展的重要条件。
2017年2月8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团体标准化大数据》统计显示,全国已有422家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公示了687项团体标准。其中,矿大科技园的战略合作伙伴徐州市发明协会、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是徐州市率先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的两家协会。
矿大科技园与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江苏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等单位联合提出的《企业研发管理体系 要求》团体标准,已经通过徐州市发明协会立项,项目编号:T/XAI 2017001,该标准是我市第一个立项的团体标准,已经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征求意见稿,预计2017年3月下旬通过专家评审并正式发布。《企业研发管理体系要求》团体标准,对于促进团体科技管理改革、建立完善的企业研发管理体系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将对园区入驻企业研发管理绩效的提升指明方向。
矿大科技园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唐彩油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徐州方略正策信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提出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已通过徐州市知识产权研究会立项,项目编号:T/XIPS2017001,该标准标准正在起草中,预计2017年2月下旬发布征求意见稿。
矿大科技园与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江苏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提出的《科研成果评价规范》立项申请,徐州市发明协会秘书处正在组织专家论证中,预计2月下旬立项。该标准正式发布后,将在我市率先开展科技成果的社会化评价试点工作。
以上3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后,将对矿大科技园入园企业优先进行宣贯和推广。
2017年3月2日(星期四)下午,矿大科技园还将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和相关工作经验,在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大厦2楼会议室,承办徐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徐州市知识产权局、徐州市发明协会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举办2017年第1期“科技专家企业行”公益活动,将邀请徐州市发明协会专家,面向入驻园区的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立项解读专题讲座。
备注说明:
国务院培育发展团体标准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改革措施中指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侧重于保基本,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侧重于提高竞争力。同时建立完善与新型标准体系配套的标准化管理体制。
第三条:改革措施
通过改革,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成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的要求,为落实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的意见,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开发建设。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于2016年3月正式发布上线。 |